农药包装物处理流程
一、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概念及危害
农药包装废弃物是指农药使用后被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或含有农药残余物的包装物,包括瓶、罐、桶、袋等。农药包装废弃物在自然环境中难以降解,散落于田间地头、沟渠河道等地污染环境、影响植物生长甚至毒害鱼类、鸟类等。
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法律规定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应当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农药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场所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不得拒收其销售农药的包装废弃物。第十一条规定:农药使用者应当及时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不得随意丢弃。
三、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处理流程
1. 分类收集:农药使用者在使用农药后,应将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避免与其他垃圾混在一起。
2. 清洗处理:对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清洗,减少、清除农药包装废弃物内残留的农药。清洗过程中的废水应进行处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3. 回收交接:清洗后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应主动送回相应的农药经营者或回收点回收处理。农药经营者或回收站(点)应妥善保管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定期交由地方***指定的部门集中清运。
4. 无害化处理:地方***指定的部门将集中清运的农药包装废弃物依法进行填埋、焚烧等无害化处理。焚烧处置是将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给专业机构进行高温焚烧处理,从而减少或去除有害物质。填埋处置是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在适合安全填埋的地点进行填埋处理。
四、监管与处罚
对于未按规定及时回收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的行为,按照《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或者农用薄膜,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地方人民***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农业投入品使用者为个人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五、总结
科学回收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有利于保护耕地土壤结构,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广大农民朋友和农药经营者应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回收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主动捡拾清理田间地头丢弃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科学回收处理,共同建设我们美好的家园。